襄阳市泰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批闲置资产(四次挂牌)
项目名称 | 襄阳市泰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批闲置资产(四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HB12024PK100377 | |||
标的一挂牌价 | 101562.00元 | 报名保证金 | 2万元 | |||
标的二挂牌价 | 143773.00元 | 报名保证金 | 3万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24年3月12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4年3月25日 | 转让方 | 襄阳市泰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0710-3346223 | |||
标的简况 | 本次转让的资产为襄阳市泰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一批闲置资产,目前资产存放在襄州区双沟镇陈湾村原襄州闽鼎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资产包括车辆、办公设备、报废车辆及部分存货(砖、砂、钢管)等,本次资产以现状分开转让和移交。 标的一:一批闲置报废车辆、办公设备、钢管等资产(详情见明细表),挂牌价为101562.00元,报名保证金2万元。 标的二:一批闲置砖、砂等资产(详情见明细表)。挂牌价143773.00元,报名保证金3万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诚致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20日 | |||||
标的1评估报告文号 | 鄂诚致行资估[2023]0047号 | |||||
标的1评估总值 | 101562.00元 | |||||
标的2评估报告文号 | 鄂诚致行资估[2023]0046号 | |||||
标的2评估总值 | 143773.00元 | |||||
评估备案情况 | 备案机构 | 湖北襄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无租赁、无担保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2、标的车辆铲车目前停放在襄阳高新区米庄镇油坊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站附近。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成功受让后,标的资产将以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须进行拆除搬运,若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中《资产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本次转让行为依据转让方出具的《四次挂牌回函》意见。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相应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提供完整的报名资料。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诚致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数量不持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和移交。目前资产位于襄州区双沟镇陈湾村原襄州闽鼎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质量、移交、装卸、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交易双方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6、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三日内,受让方需向转让方账户按标的分别交纳3万元安全履约保证金。 7、合同签订完毕及转让方收到安全履约保证金、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出具《开工通知单》,受让方即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的搬运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受让方全部承担,包括涉及资产拆除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拆卸、切割、搬运、环保等)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等风险。受让方不得在厂区内进行标的资产的拆除工作。 8、施工过程中的操作大型器械人员必须配备专业操作证件。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购买施工及操作人员的相关保险与安全生产,若发生任何意外及相关部门处罚,均与转让方无关。 9、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搬运工作后且双方无任何异议、满足《资产交易合同》内容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订《验收单》,转让方持《验收单》在两个月内退还受让方安全履约保证金。 10、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由光谷所襄阳公司在扣除相应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交纳 | 标的1保证金金额 | 2万元 | ||||
标的2保证金金额 | 3万元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交纳账户 |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4200 1648 5080 5300 2976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并放弃受让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1、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