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罚没的一批报废车辆
项目名称 | 襄州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罚没的一批报废车辆 | 项目编号 | GR2024HB1000473 | ||||
挂牌价 | 2000元/吨 | 报名保证金 | 60万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24年04月08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4年 04月19日 | 转让方 | 襄阳市襄州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喻杰 | 联系电话 | 15871053939 | ||||
标的简况 | 此次转让的一批报废车辆为罚没资产,共计7类。车辆类型仅供参考,分别为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三轮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均无车牌、无登记证书,车辆无抵押担保租赁等限制交易情形。
标的以现状转让,该批资产存放地较分散,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02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达致远(咨)评报字【2024】第0188号 | ||||||
评估值(元) | 2000元/吨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报名保证金60万元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需认可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中达致远(咨)评报字【2024】第0188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种类、用途不持任何异议。如资产现状与资产评估报告不符,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成交价格。 3、本次转让的一批罚没报废车辆以现状挂牌转让。目前标的车辆分别存放于硕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捷易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天庆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内。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分别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种类、质量、移交、装卸、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6、由于各地车管所或者交警队对报废车辆有不同规定,买受人须在襄阳本地寻找合适场地进行报废程序,并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定,不制造环境污染及噪音污染。 7、成功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办理车辆移交相关手续。车辆办理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风险(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车辆办理移交手续时,实际车况与评估报告及本次公告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9、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此次转让的一批报废车辆以现状转让及移交,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种类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2、由于本次转让标的种类过多,现场车辆堆集较密集,无法分辨车辆种类及数量,交易双方将以转让标的车辆现场过磅称重,以最终成交价格按吨进行据实结算。 3、意向受让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抵扣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剩余价款由受让方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应就标的转运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前与转让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并且保证在襄阳本地进行合法拆解。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税款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税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 3、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襄州区财政局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6000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结算账户 | 账户: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42001648508053002976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及时足额付款的。 | ||||||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