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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交通大厦1-10/2楼十年承租权

来源: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8-29 08:45 字体:加大 减小

项目名称

襄阳市襄州区交通大厦1-10/2楼十年承租权

项目编号

LG2024HB1002151

出租底价

75万元/首年

报名保证金

20万元

挂牌起始日

2024年8月29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截止日

2024年9月11日

出租方

襄阳市襄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梦卓

联系电话

17871618022

标的简况

1、本次招租标的交通大厦位于襄州区航空路127号的1幢商业服务用房的1-10/2楼(10楼总面积的一半产权),总层数17层,标的资产已办理产权登记,总建筑面积为6068.21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945.35平方米。标的详情见:

序号

不动产权证证号

实际 用途

结构

等级

所在楼层

层高

建筑年代

年租金总价(元)

1

鄂(2024)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8422号

商业服务、酒店经营

框架

1-10/2

3.6米

2000年

750000

  

   2、本次招租标的资产无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天成同兴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年07月18日


评估报告文号

(鄂)天成同兴[2024](房估)字第410号


评估年租金(元)

75万元/年

交易方式

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

协议方式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是否延期挂牌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1、此次标的资产招租按现状挂牌整体招租,招租底价为:75万元/首年。租期十年,租金按半年支付,每两年按3%递增,具体支付期限以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此次挂牌招租经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资产房屋用途仅可作为酒店经营和配套服务业,此次租赁标的资产所属范围实际持有人为襄阳市襄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此次挂牌招租标的资产目前为闲置状态,原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标的,应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20万元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

3、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从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抵扣,剩余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须在《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交纳合同履约抵押金20万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交付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履约抵押金在《资产(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合同履约抵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合同履约抵押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2)出租方按约定将出租标的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且享有6个月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不需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但承租方应支付合同履约抵押金,装修期内实际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可以对房屋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房屋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①承租方不得改变、拆除原装修、墙体结构;②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求责任和损失;③承租方不得从事工厂加工、化工及其他扰民和环境污染的营业种类,且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向出租方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管理费等费用(电梯保养、年检、影像资料查询、门卫管理等,只提供收据)。

5)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6)若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无法继续租赁的,承租方应及时结清租赁费用,无条件腾退,双方租赁关系解除。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天成同兴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本次租赁交易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鄂)天成同兴[2024](房估)字第410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若本次公告的出租面积与实际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则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联系出租方对标的进行充分的现场勘察、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方资格

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承租。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批准机构

襄州区人民政府


备案机构


报名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

2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后其报名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让方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予以罚没,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的。

承租方

需提供资料

法人/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现场报名地点

襄阳市长虹北路46号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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