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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泰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批砂场废旧设备

来源: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9-23 08:45 字体:加大 减小

项目名称

襄阳市泰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批砂场废旧设备

项目编号

GR2024HB1001302

挂牌价

1971元/吨

报名保证金

20万元

挂牌起始日

2024年9月23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截止日

2024年10月10日

转让方

襄阳市泰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孝文

联系电话

0710-3346223

标的简况

本次转让的资产为一批砂场废旧设备,目前存放在原襄阳生隆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院内,主要设备有:破碎机、传送带、板房、大转筛、铁质钢架等,资产以现状转让和移交。

本次标的以现状整体转让,因转让标的存放时间过长,全部已拆卸并露天堆放于室外,标的淋雨生锈,腐蚀严重。标的实际数量以现场过磅为准。标的以单价挂牌,挂牌单价为1971元/吨。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诚致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2日

评估报告文号

鄂诚致行资估[2024]0024号

评估值

1971元/吨

评估备案情况

备案机构

湖北襄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是否延期挂牌

价款结算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支付要求

标的过磅确定总价后5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一次性付清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存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瑕疵和灭失的风险,成交后按标的物现状进行现场过磅称重交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用于抵扣成交价款。交易双方根据实际结算金额进行多退少补。受让方承担过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2、资产成交后的拆除、吊装、切割、运输等事宜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均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相关要求执行,受让方应就标的转运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前与转让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

3、标的资产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完成资产清运。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0万元项目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诚致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诚致行资估[2024]0024号),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数量不持任何异议。办理标的资产移交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中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3、本次转让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和移交。目前资产原襄阳生隆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院内。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质量、移交、装卸、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交易双方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标的过磅确定总价后5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6、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三日内,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交纳8万元安全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合同签订完毕及转让方收到安全保证金后,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与武汉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共同监督完成对标的过磅称重等事宜,以过磅结果确定标的总价,资产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受让方全部承担,包括涉及资产拆除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过磅、拆卸、切割、搬运、环保等)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等风险。

8、为确保拆除转运作业安全稳定、正常有序的进行,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前,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城管、安监、环保、环卫等管理部门及转让方申报、备案。因未备案,施工导致的大气污染处罚或施工安全措施未到位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若因受让方不按规定操作导致转让方名誉受损或导致处罚转让方的,转让方将扣除安全保证金的一半作为处罚。

9、所有标的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及驾驶证书,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若因受让方违规操作或其它原因发生意外事故、伤害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0、受让方在标的拆卸运输过程中,需请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作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及上岗前培训。施工作业期间,应按规定穿戴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均由受让方自行购买。

11、受让方在施工作业前,应按照转让方的施工要求,编制专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拆除方案,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围挡,悬挂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警示等。若受让方未按安全规定、制度安排作业,转让方有权制止并停止其施工。

12、受让方应自觉接受城管、环保、应急管理(安监)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注意环保要求,避免不安全因素。若因受让方违规操作或其它原因发生意外事故、伤害的,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3、现场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确保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

14、标的现场的厂房、水泥地坪及围墙不能破坏,否则从受让方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其双倍的价值。

15、受让方将标的物搬运完毕后,必须将现场的所有垃圾清理、清运干净。搬运后的建筑垃圾、废旧金属等物件受让方自行处置,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其间涉及需向城管部门缴纳的建筑垃圾处置费及拆除完成后处理垃圾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违规处理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6、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要求并完全配合。

17、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拆除搬运工作后且双方无任何异议、满足《资产交易合同》内容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订《验收单》,转让方持《验收单》在两个月内退还受让方安全保证金。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金额

2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自然人

1、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法人/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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