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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海任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设备

来源: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5-01-02 17:27 字体:加大 减小

项目名称

湖北襄阳海任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设备

项目编号

GR2025HB1000006

标的挂牌价

507459.00

报名保证金

100000.00

挂牌起始日

202512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截止日

2025115

转让方

湖北襄阳海任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龚杰

联系电话

0710-3341571

标的简况

本次转让的废旧机器设备以现状整体转让。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襄阳运来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45 20

评估报告文号

襄运评报字[2024]37

评估总值

507459.00

评估备案

情况

备案机构

湖北襄阳海任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是否延期挂牌

价款结算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支付要求

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1、本次转让的资产原产权持有人为襄阳沐鑫粮油有限公司,根据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鄂0607执恢130号之四文件明确自本裁定送达之日20241122日起,该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归襄阳海任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2、由于此次标的资产数量较多,存放时间较长,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现场清点标的数量,实际数量与标的《设备明细表》数量有出入的,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并进行资产交割。

3、本次转让的一批废旧设备以现状整体转让。成功受让后,转让方协助配合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受让方进入现场拆除、搬运资产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提出的各项管理规定。

4、资产移交以现状移交,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交清成交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资产移交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搬运、清空现场等)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等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如非因转让方原因,造成标的成交后《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署、履行或被解除、终止的,或受让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6、如非因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原因,出现受让方与转让方之间资产交割未完成、已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时,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不予退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100000元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襄阳运来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襄运评报字[2024]37号)及转让方提供的标的《设备明细表》,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如资产现状与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清单不符,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成交价格。

3、本次转让的湖北襄阳海任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设备以现状整体挂牌转让。目前设备均放置于襄州区朱集镇人民路8号沐鑫粮油公司内。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品质、性状、数量、保管、移交、装卸、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保证金在完成标的资产移交由转让方确认无误后的3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费用后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6、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资产移交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运、装卸等)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等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7、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经确认的受让方在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搬运、清空现场等)由转让方确认无误后的3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费用后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搬运、清空现场等)由转让方确认无误后的3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费用后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额

10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自然人

1、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法人/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5、授权委托书;6、经办人身份证;

7、交款凭证;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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