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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清河二桥生态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襄州区 发布日期:2022-01-27 09:13 字体:加大 减小

清河二桥生态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XZ-JSGC202112SZ-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清河二桥生态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襄阳市襄州区发展改革局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110-420607-04-0l-831157)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小清河东侧清河二桥河堤与周边小区之间 ,北起花鸟市场夜市南至铁路桥。
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约7. 67公顷, 其中景观部分面积约5.87公顷, 道路面积约1. 8公顷 ,项目划分为休闲区、 运动区、 停车场 、儿童活动区、 漫步区五大区域。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清河二桥生态停车场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3-10
合同估算价:3280.00元
  2.3其他:(1)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应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或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且施工内容须含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成员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财务状况: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5)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以上1-5项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6)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截图及企业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7)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截图及企业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1.6人员要求: 3.1.6.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投标人拟派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两类岗位可以相互兼任外,其他岗位不得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3.1.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2年1月27日00时00分至 2022年1月12日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8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以及襄州区政府网(网址:http://xz.xiangyang.gov.cn/jyzx/)(公告发布时间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时间为准)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襄州站办公大楼23楼

    联系人:尹经理

    电话:18371086500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曾经理

    电话:13872785034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襄阳市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城建局窗口)

    联系人:襄阳市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0-2810660

    电子邮件:

2022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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