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直相关单位、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各通讯运营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我区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水电气网”公共服务事项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区实际,参照先进地区的经验,经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征询意见后,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襄州区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实施方案》
襄州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 7月6日
襄州区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安排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我市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水电气网”公共服务事项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贯彻落实“一窗受理、一事联办”服务理念,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改革。通过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整合公共资源、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用户公用事业服务事项的提速增效。
(一)全面整合服务事项。全面整合水电气网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工作流程,实现高效协同服务。用户可以零申请或只发起一次申请即可同时获得水、电、气、网等多项公用事业一并接入服务。
(二)全面精简流程环节。将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接入环节优化为0个环节(通水、通电、通气、通网);将踏勘、承诺、施工、接入等环节前置于项目立项备案、用地规划至施工许可办理之间。
(三)全面压缩接入时间。提前布局周边管网,供水供电供气供网单位根据企业约定的报装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报装过程中涉及道路挖掘、占用绿化、迁移树木等行政审批的,推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施工前期采取备案承诺的方式,按照要求书面承诺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通过政务服务网的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平台将相关信息按需送达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交通、水务、林业、绿化等部门,并负责施工完成后按标准恢复道路和绿化,各相关部门可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如与承诺内容不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失信内容纳入省信用平台。企业进驻时可直接通水通气通电通网,时间优化为0个工作日。
(四)全面压减申请材料。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申请材料压减至“0材料”,在用户报装过程中,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提前主动获取用户信息,实行“一表联办”,由用户提供的申请材料压减至0份,用户只需提供用水、用电、用气、用网需求信息,无需提交任何资料。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需要的其他资料可以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i襄阳或工改系统等平台线上数据信息交换,实现企业一次上传,多方信息共享。
(五)全面实现网上可办。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i襄阳、工改系统等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请、信息线上传递、部门线上审批的全流程联动报装模式,用户跑动次数优化为0次。
(六)全面精减费用。落实规划红线外“0投资”,建筑区规划红线范围外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工程施工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承担,不得由用户承担规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规划红线内按有关规定落实。
二、适用范围及办理方式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及水电气网覆盖的各镇(办、区)等企业及个人的新装、改建申请水、电、气、网络接入业务。对于无需联合报装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单项接入服务。其他乡镇可参照执行。
(二)办理方式。报装申请企业可自主选择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办理。线上渠道:用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i襄阳等)平台,点击水电气联动报装或水电气网上办事大厅,填写需求信息。系统将用户需求信息推送至相关业务部门,各部门工作人员协同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业务联动联办。线下渠道:用户向水电气网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用户获得水、电、气、网络需求信息采集单》,后台人员通过协同分工,内部流转,录入报装系统,实现“一事联办”。
三、部门工作职责
(一)行政审批局:负责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专窗”;负责在受理项目立项阶段获取项目用水用电用气用网需求,填写需求信息采集单,并共享给水电气网等单位;负责在受理施工许可阶段函告资规、城管、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及水电气网各公司根据需要实施联合现场踏勘;负责在受理施工许可阶段引导指导项目同步在网上申报水电气网报装或到“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专窗”申请报装;负责搭建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审批平台。
(二)资规局:负责在受理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规划阶段等阶段告知用户到报装窗口填写用水用电用气用网需求信息采集单;参与行政审批部门牵头的现场踏勘并提出部门意见;牵头负责水电气网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牵头负责水电气网联动过户。
(三)住建局:配合参与现场踏勘,对报装中涉及道路挖掘、占用绿化等提出部门意见;指导供水、燃气优化报装服务;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在企业办理施工许可阶段指导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申报;落实对燃气、供水的行业监管。
(四)发改局:负责水电气网行业价格政策的指导和制定,落实对供电企业的行业监管。
(五)科经局:指导网络企业优化报装服务,落实对供网企业的行业监管。
(六)供水公司(中环水务公司)、国网襄州分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分别负责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的承办。包括系统上下的受理、承办、办结及线下的参与联合踏勘,提出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负责外线施工;红线内施工根据企业需求提供。积极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服务,做好协同配合,主动与报装用户对接,靠前服务,优质服务。
(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用网(含电话、电视)报装业务的承办。包括线上线下的受理、承办、办结及线下的参与联合踏勘,提出用网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负责内外线施工;应积极优化用网服务,做好协同配合,主动与报装用户对接,靠前服务,优质服务。
四、工作措施
推进用户获得水、电、气、网公用事业服务联动报装改革,实施“七个一”(一口登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踏勘、一次承诺、一并接入、一网流转)的办理模式。
(一)一口登记早服务。在项目立项阶段及土地出让阶段,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办理用地、工程规划许可时,可结合施工和生产所需,由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企业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i襄阳、工改平台等任一平台)填报用水、用电、用气、用网需求,公用事业单位联合上门对接,根据企业需求提前布局项目周边管网建设,将现场踏勘、外线施工作为公用事业单位的前置服务,为用户后续获得水、电、气、网接入做好准备。
(二)一表申请减材料。将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的报装申请统一整合为《用户获得水、电、气、网络需求信息采集单》,一表申请。同时,精简各公用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受理材料,依托网上办件系统实现数据资料互通公用,减少企业材料。
(三)一窗受理减次数。为方便用户报装、扩容、增容等需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专窗”,受理用户咨询、报装等业务,实现用户水、电、气、网报装一次申请、综合受理、限时办结。推行同阶段事项同步指导申报工作方式,行政审批局在受理企业用户办理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要加强引导和指导,协助企业同步在网上申报或到“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专窗”申报水电气网报装。个人用户报装参照企业用户报装执行,但应当满足接入条件。同时,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i襄阳或工改系统等平台为用户提供线上联动报装申请服务,进一步提高用户水、电、气、网报装服务效率。
(四)一同踏勘减环节。推行水、电、气、网接入服务联合踏勘,实现一次到位。有外线工程的,由行政审批局组织各公用事业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提前完成施工方案设计及施工等工作。
(五)一次承诺减时间。积极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书面承诺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即时办结。对下述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1)供水:管径不大于DN300、管道长度不长于200米、临时占用或伐移绿化不大于200平方米(含本数,3个条件须同时满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2)排水:对无污水产生的工地以及六小行业的排水工程行政审批。(3)供气:施工长度在200米内(含2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4)供电:其他电力工程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5)供网: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200平方米及以下、管外径直径为11Omm(2孔及以下)及以下、管道长度不大于2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6)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对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50米、线路长度不超过800米的电力外线工程,采用告知承诺备案制。各相关部门可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如与承诺内容不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失信内容纳入信用平台。
(六)一并接入减成本。一是规划红线外的用水、用气、用电及用网的外线接入工程,用户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二是优化联合施工方案,通过共享施工沟槽、并行协同施工等方式,减少道路开挖恢复频次,降低管线施工对交通的影响,节省施工成本。三是积极推进“暂收工程款+分期退还政策”,对有需求的用户,由水电气企业先行施工,垫付工程费用,用户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分期支付工程款,降低企业成本。
(七)一网流转提效率。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用户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i襄阳或工改平台等线上平台提交报装申请,申请信息通过平台推送至各公用事业单位。各公用事业单位协同分工,统一办理,实现线上申请、掌上申请、在线办理、统一出件的联动报装模式,全流程“零跑腿”。
五、办理流程
推行“一张图”办事指引,建立报装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制定清晰、便捷的办事流程。
(一)信息采集阶段:用户投资项目在立项备案或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由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用户水、电、气、网联动服务改革的创新举措,对用户水、电、气、网需求进行信息采集,填写《用户获得水、电、气、网络需求信息采集单》,将用户需求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i襄阳、工改系统)即时传递给各公用事业单位。
(二)联合踏勘阶段:公用事业单位获知报装信息后,在项目办理用地至工程规划阶段,由行政审批局、自规局根据需求组织开展公用事业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现场联合踏勘。对具备接入条件的用户应要求即时完成接入;未达到接入条件的,提前布设周边管网,完成方案设计、外线工程审批等。
(三)施工监管阶段:全面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各公用事业单位在施工前向相关部门书面承诺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和施工后恢复原貌的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工作,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公用事业单位未达到承诺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验收接入阶段:各公用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周边管网建设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按用户约定时间提前通水、通气、通电、通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中环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由区行政审批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公用事业单位作为联动报装改革的主要实施单位,需切实承担起服务市场的主体职责,根据营商环境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一套标准明确、运转流畅的服务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策配套。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工作流程和办理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落实方案,明确专人落实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强化技术支撑。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有关单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i襄阳、工改平台上搭建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模块,并根据线上运行情况,对报装模块进行优化,实现联动报装全流程电子化运转,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集中公开,建立全过程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信用监管。从重前置审批转向实行承诺制,同时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公用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经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公共信用平台。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五)强化监督考核。由市行政审批局做好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实施的全过程统筹协调,负责对各审批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在项目申请、联合踏勘、施工承诺等各环节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
1.用户水、电、气、网用能要素联动报装办理流程图;
2.用户获得水、电、气、网络需求信息采集单;
3.水、电、气、网络联合服务事项承诺书。
襄阳市襄州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印发
附件1:
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办理流程图

附件2:
用户获得水、电、气、网络需求信息采集单
联动服务编号:
申请单位 (或申请人) |
| 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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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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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接入 时间 | 年 月 日 时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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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个人申报无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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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联合报装内容 | □用水 □用电 □用气 网络:□移动 □电信 □联通 □广电 |
□用水报装资料(选填) | 业务类型:□新开户 □扩容 □临时用水 |
供水需求: 吨/日 |
□用电报装资料(选填) | 业务类型:□新装 □增容 □临时用电 |
主供容量: 千伏安(千瓦) |
备供容量: 千伏安(千瓦) |
□用天然气报装资料(选填) | 用气压力(KPA): |
天然气负荷(方/小时): |
□网络报装资料(选填) | 网络类型:□移动 □电信 □联通 □广电 |
带宽需求(MB): |
固定电话安装数量(门): |
附件3:
水、电、气、网络联合服务事项承诺书
承诺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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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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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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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间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
施工地点 (路段起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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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 1. 施工安全、质量保证。 2. 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 3. 服从相关部门的现场监管。 4. 竣工验收后恢复原貌。
承诺单位:(签字、盖公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