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作风建设
关于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方案
2020年06月22日 14:40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和发扬抗击新冠疫情精神,坚持“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的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调处力度,力争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问题化解在当地,有效预防和减少进京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区政治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镇(街、区),区直各单位要周密部署,全面动员,加强对全区平安稳定和信访维稳形势的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全方位、地毯式、自下而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和信访积案要逐一进行梳理,并区分一般矛盾纠纷、重点矛盾纠纷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分类登记建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逐个明确化解的责任单位、包保领导、工作专班、化解方案和化解时限。

(二)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深化“五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作用发挥,深入实施“平安五小工程”,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三级联排”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解有效衔接全面落实“最多访一次”,切实落实“三个人”的责任和签订“两书”,第一时间、及时就地,一次性把老百姓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最大限度减少重复访,减轻老百姓“访累”。梳理当前全区信访积案,落实区领导“五包”责任制,深入一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形成温情疏导、关爱帮扶、依法处置有机结合的化解机制。

    (三)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充分发挥单位职能和优势,有效整合化解力量资源,提高矛盾纠纷和重大不稳定因素的化解效率。对其中涉及到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其他违法犯罪案件,或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合同纠纷等案件,或应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规范等案件,区直相关单位要及时受理、及时侦查、及时审理、及时监督,开展相关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它当作维护稳定和强化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狠抓落实,其他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矛盾排查调处常态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实现“七个不发生”的整体目标。

    (二)加强督办检查,加大化解力度。区委政法委、区委信访局将对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督办,不定期通报排查调处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排查调处常态化工作扎实开展。实行案件化解销号制,逐案督办、逐案化解、逐案登记销号。

    (三)加强考核问责,确保工作实效。区委政法委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全区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重大不稳定因素未能及时排查或排查后不上报,由此引发影响平安稳定问题的,在年终考核考评中加重扣分,并视情况取消平安单位评选资格,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区委政法委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地图
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襄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承办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87号 邮编:441100
邮箱: xzqzfwz@163.com 鄂ICP备19001236号 鄂公网安备42060702000036号 网站标识码:4206070027
联系电话:0710-283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