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凝聚社会正能量,11月25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华新在区委政法委会议室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胡家宝、胡永辉进行表彰。其间,杨华新宣读了《关于授予胡家宝、胡永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并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杨华新表示,见义勇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识。这些英雄人物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守护他人生命安全,展现了人间大爱与担当,也为襄州的平安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 见义勇为事迹回顾 2024年7月15日早6时许,胡永辉与父亲胡家宝开着货车准备到十堰收废品,经过316国道龙王路段时,因持续强降雨,雨水已漫过路面。胡永辉在缓慢行车时,发现道路中翻倒着一辆红色的三轮车,老奶奶罗某秀被困其中,紧握着三轮车的车沿,马上要被洪水冲走。危急时刻,胡永辉与父亲胡家宝立即掉头,将车停在离三轮车不远处。胡永辉毫不犹豫,脱掉外衣,跳进水中。但因水势太大,无法靠近罗某秀。胡家宝见状,马上启动车上的吊车,胡永辉利用吊车上的吊绳对罗某秀开展施救,又将罗某秀的三轮车吊起。随后,将罗某秀和三轮车一直送至安全地段,在确保人员和车辆都安全的情况下,胡永辉与罗某秀的家人取得联系,才驱车离开。 通讯员:温菲 饶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