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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购襄州·2025汽车嗨购季”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17日 10:18襄州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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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为深入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支持全省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7年)》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策+活动”的协同效应,襄州区组织开展“乐购襄州·2025汽车嗨购季”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活动实施细则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开始,直至消费券核销完毕,则视为活动结束。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方式: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非公户)在襄州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各类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商用车),按购车发票价格(价税合计,下同)分档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90万元,先核销先得,用完即止。

(二)消费券金额设置:

单车购车价格5万元(含)-10万元(含),每辆车可享受直降3000元;单车购车价格10万元-20万元(含),每辆车可享受直降5000元;单车购车价格21万元以上,每辆车可享受直降6000元。

购车价格

补贴标准

5万元(含)-10万元(含)

3000元/台

10万元-20万元(含)

5000元/台

21万元以上(含)

6000元/台

三、活动参与流程

(一)领券途径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微信搜索“惠生活361”小程序或扫描小程序二维码,进入“惠生活361”汽车消费券发放数字平台。电子优惠券领取具体路径:进入小程序首页--点击活动入口即可完成领券。已领取的消费券在“待使用”券包处即可查看。

(二)使用方式

1.消费者到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门店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商用车),付款时出示电子优惠券二维码,由汽车销售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核销。
    2.车企人员协助消费者进行核销:打开小程序商家“核销”功能——填写并提交购车人文字资料(包括购车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架号码、车辆类型、购车金额、厂牌型号、汽车产地)——工作人员根据活动规则及消费者购车金额,扫描消费者出示的相应数额的券码——消费券使用状态变为“已使用”,补贴额度在资金池自动扣减。此时,消费者成功领取消费券,在支付时立减车价。
    3.资料上传:汽车销售企业工作人员需在提交文字资料后15天(360小时)内上传图片资料(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图片、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所购车辆行驶证)。规定时间内未上传图片资料的订单,系统判定此订单超时未处理并作自动作废处理,车企“商家管理”页面显示“已作废”,补贴额度回流到资金池。
    4.消费券核销资料审核:审核人员在后台对汽车销售企业工作人员上传的文字和图片资料进行审核。如需修改,审核人员将标注原因并驳回,等待车企重新上传正确资料;如合格,则表明此订单初审通过,进入复核流程。

四、审核标准

(一)上传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有效证件照片;

(二)上传符合活动时间要求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照片,发票开具地点须为襄州区,发票开具企业须是活动参与企业;

(三)平台填写的购车金额、车架号码、购车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与开具发票、行驶证须一致;

(四)对上传的购车发票进行真伪、金额、购车人等信息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比对。

五、汽车消费补贴兑付方式

汽车消费券优惠部分由车企先行垫付,待消费券预算核销完毕后一次性结算给车企,汽车消费券通过“惠生活361”消费促进平台核销,经平台初审,第三方审计机构复审确认后统一支付(支付前每家车企需要给襄州区商务局开收据,提供给平台方)。

汽车销售企业需严格执行活动规定,如有违规导致客诉至政府投诉平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参与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补贴限制

活动期内,每位个人消费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或其他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情形,均视为同一消费者)。如果同时购买多辆乘用车,只能选择一辆活动范围内的乘用车享受补贴。补贴先核销先得,核完即止。抢券成功不等于补贴资金的占用。

(二)时间限制

在个人消费者提交文字资料并核券后,车企工作人员应在15天(360小时)内完成图片资料上传。规定时间内未上传图片资料的订单,系统判定此订单超时未处理并作自动作废处理,该订单占用的消费券额度将回流至补贴资金池。由此导致无法兑付汽车消费补贴等相关损失由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家自行承担,并自行处置与消费者之间的所有纠纷。

(三)补贴资金池

活动期间,“惠生活361”平台会实时显示补贴资金池核销进度。若核销进度显示100%,表示补贴额度已全部用完,消费者暂时无法领取及核销优惠券;若有订单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传相应图片资料,则该订单占用的消费券额度将回流至补贴资金池,其他消费者可继续领取及核销汽车消费券。

(四)购车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需与购车人姓名、身份证等本人信息保持一致,且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金额需满足消费券最低使用金额,否则无法承兑。

(五)本次活动对车主户籍不做限制,对车辆上牌地域不做限制。购车人领取的消费券金额与车辆价格不匹配即使核销成功也不予承兑。所有活动参与者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后果自负。

(六)活动结束后,襄州区商务局将按10%比例随机抽取消费者进行电话回访,敬请留意接听。

(七)本细则最终解释权为襄州区商务局所有。

襄州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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