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救助的目标则是缓解生活困难。 襄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要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原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服务工作,对辖区内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管,按规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原农村五保,城市“三无”),是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低收入家庭认定,是指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授权,通过信息核对、评估测算、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确认的活动。家庭经济状况指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刚性支出情况。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 目前需要在襄州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原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的,线下到襄州区13个镇(街)设立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民政办)提出申请,线上通过湖北政务网和手机鄂汇办APP可以注册个人用户进行在线申请办理。为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工作“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方便困难群众办事,2018年襄州区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权限已委托下放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襄州区民政局负责加强监督管理,区社会救助中心负责政策宣传、政策解释。 联系电话:0710-28123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襄州区航空路193号区民政局二楼203社会救助中心。 襄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视频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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