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襄州区鹿门财政所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 十、重点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根据《预算法》的要求,以及《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襄州财预发〔2021〕18号),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鹿门风景名胜区财政分局的主要职责是:编制风景区管委会及财政分局预决算,加强财政财务资金监管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鹿门风景名胜区财政分局总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2人,其中事业编制2人。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襄阳市襄州区鹿门风景名胜区财政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鹿门风景名胜区财政分局主要任务是: 1、依法加强景区财政性资金管理,严肃财经政策,严格财务管理手续,科学理财,合理编制辖区内预、决算。 2、强化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3、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开展,提高资金管理绩效。 四、2020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21年, 鹿门风景名胜区财政分局收入预算为2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3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9.52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工资、养老、医保、住房公积金支出。工资支出14.48万元,养老2.38万元,医保支出1.0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6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活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较上年25.17万元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按要求减少。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06万元。主要用于调研、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公务接待费0.78万元相比,大幅缩减。主要原因是2021年按人员定额编制公务接待费,鹿门财政所只有2人,所以公务接待费只有56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鹿门财政所无此项预算支出。 八、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鹿门财政所本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3.0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相等。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 1、政府预算采购安排情况:本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不可预见的采购项目等方面。其中:货物类预算安排1.57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安排1.57万元。较上年1.55万元基本持平。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4万元,固定资产2.14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87万元。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明:2021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0个。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各类资金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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