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襄州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 十、重点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根据《预算法》的要求,以及《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襄州财预发〔2019〕18号),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司法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以及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负责管理区本级公证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车辆等物资装备以及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部门总编制数96人,实有人数128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26人。包括8个机关行政科室13个司法所和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襄州区司法局 |
| 96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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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司法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以及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举措,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稳定;夯实基础,发挥人民调解预防作用;提高标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五统一”及律师调解室建设工作。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和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普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组织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听证;提出行政复议案件初审意见、提请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 (二)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探索类别化管理、个性化教育、社会化帮扶、科学化矫治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全区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及培训工作。 (四)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完成市局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生活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继续推进律师进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进信访大厅及律师调解室建设工作。 四、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9年,司法行政部门收入预算为134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0.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财政专户资金,无直接事业收入,无其他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40.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1万元,项目支出72.8万元,无上缴上级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1457.73万元减少116.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压缩经费开支;项目支出为72.8万元,较上年125.8万元减少5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压缩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40.9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52.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25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它交通费用、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等支出。 4、项目支出:72.8万元。主要用于律师进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专项工作及日常办案和业务项目支出。 较上年1457.73万元减少116.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压缩经费开支;项目支出为72.8万元,较上年125.8万元减少5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压缩项目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9.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法治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7.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7.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法治宣传及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局机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251.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1.1万元,无资本性支出;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本年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 1、政府预算采购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7.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不可预见的采购项目等方面。其中:货物类预算安排56.92万元,服务类预算安排5.8万元,工程类预算安排5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安排67.72万元,无安排自筹资金。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486.35万元,其中无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万元,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45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133.77万元,汽车6辆100.96万元,无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206.6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81万元。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2019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72.8万元。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各类资金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表:1.2019年收支预算表 2.2019年收入预算表 3.2019年支出预算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9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2019年预算安排对比表 2019年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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