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 主要职责
区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维护襄州社会政治、经济、平安稳定,不断加强政法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开创全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新局面。
- 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区委政法委内设8个股室,即办公室、政治部、政策研究和法治股、执法监督股、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股、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股、政治安全股。截止2020年12月我单位在职23人,退休8人,公益性岗位1人。财政供养23人,其他9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委政法委1个单位数据。
第二部分 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 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政法委员会.XLS
第三部分 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213.7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78.25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项目变动;二是按照要求逐年压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1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3.7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减少278.25万元,下降18.6%。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项目变动;二是按照要求逐年压缩。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1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项目支出580.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减少278.25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项目变动;二是按照要求逐年压缩。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213.7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78.25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项目变动;二是按照要求逐年压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1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278.25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项目变动;二是按照要求逐年压缩。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1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632.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项目支出580.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减少278.25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项目变动;二是按照要求逐年压缩。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2.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
1.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498.58万元,支出决算为632.88万元。
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5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580.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5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5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47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三公经费逐年减少。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无,上年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1万元,预算数1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9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职能股室业务增多,应急用车次数增加。2020年度,区委政法委共有1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
3.公务接待费2.16万元,预算数1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38万元,下降38.98%。主要原因: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2020年度,区委政法委本级公务接待30批次、210人次,主要用于必要的公务接待。
- 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培训费支出4.65万元,预算数5万元,完成预算的9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培训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不超预算。
- 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预算数5万元,完成预算的0.2%,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4.89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会议比较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05万元,预算数56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29.5万元、印刷费24.26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5.2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6.87万元、维修(护)费8.49万元、租赁费0.47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4.65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0.5万元、委托业务费451.8万元、工会经费5.15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2020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4.5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宣传费用增加。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用1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照年度预算和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内容,选用科学可行的指标评价方法,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总体来看,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均达到预期效果。不足是有些项目资金预算不准确,有部分有缺口。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委政法委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4.25万元,执行数为580.85万元,完成预算11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平安建设数量、成本、质量指标;二是平安建设全覆盖、问题整改和环境效益指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资金预算不够准确;二是项目预算上项目的把控预算不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当前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二是及时制定关于项目实施的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合理制定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完善指标体系。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提出科学的指标考评体系,使指标设置更为合理,真正起到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执行绩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安排,规范资金使用用途,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第四部分
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0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14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激励性转移支付68万元,全部用于各乡镇的政法智能化建设及平安建设工作,全部划拨乡镇。
2.司法救助48万元,全部用于公、检、法三家的案件的个人救助,全部划拨救助人。
3.扫黑经费25万元,全部用于扫黑除恶工作,全部划拨相关单位。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