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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2024年10月12日 16:38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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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4-10-12
来源: 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解读类型: 解读方式:

为规范我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保障农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办法。

一、出台背景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由于我区当前没有一部全面性、系统性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政策制度,加之新形势下部分监管事项需进一步调整和明确。所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也是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要求,制定了《襄州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二、文件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的简称)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16]45号)、《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鄂财农村发[2014]10号)、《湖北省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办法》(鄂农发[2018]11号),制定了《襄州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近几年,我区连续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行动,特别2023年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的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发现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极不规范,大部分村级集体资源发包存在发包时间过长、价格过低、合同不规范、拖欠承包费、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现象。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借鉴兄弟县市经验,学习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办法和规定,积极开展农村基层调研,走访听取镇村群众、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建议,征求各镇(街、区)和相关部门意见,起草了《襄州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叙述了起草政策依据、农村集体“三资”的内容和监管单位职责;第二章监管代理,主要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单位、代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第三章资金管理,主要明确了农村集体“三资”收入、支出具体规定;第四章和第五章资产资源管理,主要明确了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源处置发包规定;责任追究,主要明确了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章附则主要明确了该办法的实施要求和实施时间。

五、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710-230197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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