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襄州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25日 11:10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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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襄州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3度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租房申条件(共四类):

(一)襄州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州区城镇户籍且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

3.家庭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认定;低保享受时间需满一年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襄州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022年度襄州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3459元),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即4151

3.申请人在襄州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襄州区缴纳社会保险1(20227月至20236)以上或者在襄州区累计缴纳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年以上或襄州区退休(不含城乡居民退休);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含非人才引进渠道进入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及以上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襄州区社会平均工资(参照襄州区2021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759/月);

4.在襄州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伙牌和信翠柳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以家庭为单位(1人单独立户);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伙牌镇中心区域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人须在襄阳市(含襄州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受理、分配程序

填写《襄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审核、公示→对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摇号结果公示办理入住手续   

三、申时间

2023726日至 202396逾期不予受理(伙牌清河园小区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四、申报地址

襄州区住房保障申报大厅荣华路1,原房管局一楼)

咨询电话:0710-2823656

襄州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10-2986816

温馨提醒:

1.为提高工作效率,申报公租房提交资料采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进行,对行动特别不便的家庭可预约上门服务。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申请人上当受骗,相关信息请以襄州区政府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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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低保、低收入.doc
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doc.docx
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中低收入.doc
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中低收入清河园小区.doc
襄州区公租房申报家庭情况承诺书.xls
单身承诺书.docx
未婚承诺书.docx
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和信翠柳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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