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襄州征预公告〔2024〕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襄阳市襄州区2024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双沟镇双南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双沟镇双南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93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地块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襄州区社会福利院双沟院区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襄州区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4年5月7日起,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5月7日起,襄州区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双沟镇双南社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双沟镇、双南社区,并已在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xyxz.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襄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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