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公告襄州征收公告〔2024〕第6号(双沟镇杨刘村)
2024年08月08日 10:35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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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

襄州征收公告〔2024〕第6


襄阳市襄州区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20248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襄阳市襄州区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襄)〔202455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已纳入襄州区成片开发建设方案,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双沟镇杨刘村。共计批准征地1.4744公顷,其中农用地1.4421公顷(含耕地1.438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323公顷。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由襄州区人民政府授权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襄州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鄂政土批(襄)〔202455号)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

(二)襄州区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双沟镇、杨刘村,并已在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xyxz.gov.cn/




襄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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